近期,记者揭露了天猫预售商品服务规则中存在众多不公平的条款,这一现象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,确实让人感到非常愤怒。

条款现状

记者在查阅过程中发现,至少有四项规则涉嫌存在不公平的条款。比如,第二项规定指出,一旦支付定金,除非是卖家的责任,否则定金是不会退还的;第四项则说明,如果尾款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,订单将自动取消,同时定金和赠品也将不复存在;第六项提到,预售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;而第八项则将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等同视之。客服表示,这些都是天猫的规定,由此可见,这类不合理的规则在平台上是普遍存在的。

过往抗议

淘宝和天猫的预售条款中存在的一些不公平规定并非近期才出现。两年前,就有消费者在网上发帖表达不满。有些消费者发现,商家以天猫的规定为借口,拒绝提供预售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。当这些消费者向天猫提出投诉时,结果却被判定为无效,定金也无法追回,这让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遭遇了重重困难。

定金退还之不公

霸王条款里对定金退回的条款极其不公。不仅涉及卖家责任,还包括电商平台的责任以及不可抗力因素,这些情况下理应退还定金,然而规定却一概不予退还。即便“客服判定”与第三方在线仲裁相似,能够减少维权成本,但在这种不合理的规则下,也无法真正保障消费者的权益。

预付款认定错误

朱巍,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教授,提出观点称,鉴于预付款的特性,消费者和销售者实际上已经缔结了购买合同。但天猫却将其归类为邀约行为,这样一来,消费者就难以对商家施加约束,可能会导致无法获得赠品、商品与广告描述不符、预付款损失等不良后果,这显然违背了《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监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。

“定金”“订金”混淆

天猫把法定的“定金”称作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会的“订金”,既没有详尽地进行说明,也没有用明显的方式提醒消费者,这实在是对消费者极不公正。如果条款没有明确标注,那么它对消费者就不应该具有约束力,因为消费者享有了解自己权利和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。

依法维权呼吁

天猫预售商品的规定中存在不公的条款,这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的伤害。监管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其职责,对天猫的这种违规做法进行整改。同时,消费者也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,一旦遇到问题,要依法进行维权。毕竟,保障市场的公平与正义,不仅是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,也是每个消费者应有的权利。

在选购天猫预售商品的过程中,大家是否也曾遭遇过类似的霸王条款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,同时别忘了点赞并转发这篇文章!